e有材用户注册及交易服务协议
亲爱的用户:
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易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e有材电子商城(以下简称“e有材电子商城”),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您开始注册之前,请先阅读以下条款,并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约定的前提下进行注册和交易。
1、适用范围
1.1【协议对象】本协议是所有注册用户(包括个人与企业、买家与卖家,或称购买方与销售方)在深圳市易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就用户通过深圳市易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的e有材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城)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
1.2 【交易对象】凡在e有材电子商城进行商业交易的用户,均需在接受并遵从本协议及相关文件的各项约定,并经注册为用户后方可进行交易。
1.3 【协议效力】无论用户是否进行实际交易,且无论用户之间是否签署其他协议,本协议作为用户注册及用户进行交易活动的基本条款,独立形成且发生法律效力。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条件下,不受用户之间的其他协议的限制,即本协议构成e有材电子商城与用户之间具有约束力的独立、排他的法律文件。
1.4 【协议对用户之间的效力】用户之间通过e有材电子商城进行交易,各方在本协议中关于对其交易义务的约定,视为向交易对象的承诺,用户之间可以以本协议中具有约束力的条款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且不得限制、排除e有材电子商城权利。
2、注册及交易须知
2.1 【基本交易流程】用户通过e有材电子商城进行交易的基本流程为:先由用户根据e有材电子商城的相关要求进行注册(按提示内容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经e有材电子商城审查批准并成为注册用户后,方可按照e有材电子商城规定的方式及流程,填报交易信息并进行交易,否则e有材电子商城均有权拒绝注册或阻止交易信息的发布;
2.2 【平台服务范围及责任】e有材电子商城仅为不特定的注册用户提供免费注册及一定范围内商品信息及交易信息发布服务。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收取提供注册及发布信息的服务费用。除e有材电子商城为用户明确承诺或另行修订协议并提供有偿服务的交易外,e有材电子商城不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及其具体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负责。用户应自行对其发起交易的行为及后果承担责任。
3、用户注册
(1)注册资格
3.1【注册要求】在e有材电子商城注册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注册的,应当由该注册人自行填报注册信息;接受单位委托注册的应当取得授权,注册人应当对其注册行为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2)用户类别及交易限制
3.2.1 【用户种类】e有材电子商城接受的注册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及企业用户。
3.2.2【个人用户服务范围】 个人用户只能以其个人名义进行交易。e有材电子商城仅为个人用户提供信息平台的免费服务。个人用户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履行及权利义务均有该个人用户承担。
3.2.3【企业用户服务范围】 企业用户包括买家及卖家。e有材电子商城除对企业用户提供商品信息发布及交易信息发布的免费平台服务外,可以根据该用户的经营规模、产品特征、企业征信、交易风险及障碍等,另行提供保理、融资、白条等形式的融资借贷或担保类有偿服务,具体情况由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或者由双方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3)注册信息及资料
3.3.1【注册信息要求】用户必须根据其用户身份及需要,按照e有材电子商城的提示要求选择用户类别,并准确填报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如e有材电子商城要求其提供书面注册主体或授权、资信、商品工艺、质量检验等资质文件或者《商家入住承诺函》、《企业承诺函》等文件的,用户应当提供。否则e有材电子商城有权拒绝服务。
3.3.2【信息变更】用户注册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在该等信息变更后三日内,自行到e有材电子商城变更其注册信息。
3.3.3【用户账号限制】每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如有违反,可能导致被e有材删除账号或拒绝服务,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3.4.【用户责任】用户应当自行对该注册用户项下的一切行为及后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销售或购买商品及服务、披露信息等)。且应当自行、谨慎使用、保管其用户账号及密码,不得将所属账号和账号密码随意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发现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e有材协助处理。
3.3.5 【注册信息要求】用户填报注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虚假注册或者因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e有材保留终止用户使用e有材各项服务的权利。
3.3.6 【注册信息公示】 用户按照e有材电子商城要求公示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用户经营名称、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承诺书、联系人及电话),均不视为隐私,用户同意在e有材电子商城对外公开且不构成侵权。
(四) 开户
3.4.1【交易账户】 为了公平、公开的体现用户诚实信用的态度,以及便利交易的需要,卖方可自愿根据e有材电子商城的推荐,在与e有材电子商城建立合作关系并可以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开设专用账户。有关账户的开设由用户与相关支付机构另行办理。
3.4.2 【交易账户保管及不当使用责任】用户应当自主选择交易及支付方式,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交易
4.1【基本交易原则】e有材电子商城注册用户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4.1.1【不当言论】不得传输或发表破坏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论,或者骚扰、中伤、辱骂、恐吓、庸俗,淫秽及其他不文明的等信息
4.1.2【破坏系统】不得干扰本站的正常运转,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
4.1.3【侵犯信息】不得利用本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1.4【交易原则】 用户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4.1.5 【商品类别限制】不得利用e有材平台发布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不得发布e有材平台已经明确说明不适合在e有材平台销售或购买的商品信息;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信息。
4.1.6 【平台监控权】本站保留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
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2【商品交易的基本原则】用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满足如下规定:
4.2.1【商品真实】商家在商品(服务)发布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资料,并及时更新商品资料。如商品或服务信息录入不全或者不合乎规定的,供货服务商应该及时的修正,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违约责任自行承担。
4.2.2【交易处分权】商家在商品发布时,所有发布的商品必须都是真实存在、质量保证、正规合法;供货服务商对所发布的商品必须有代理权、或所有权、或处置权、或其他相关买卖权限,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发明发现、商标、实用新型、外观)等,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4.2.3 【质量标准】 卖家所销售的商品质量或提供的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需符合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卖家应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不销售假货、旧货及其他有问题的商品,因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遭到消费者投诉或有关主管部门查处,卖家承诺承担假一赔五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消费者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卖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2.4 【品质三包】卖家须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与“e有材”商城交易规则的约定,向买家提供“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同时保证按照本协议及附件要求履行其他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4.2.5 【提供发票义务】 用户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提供正规发票。否则,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3 订单
4.3.1【订单内容】用户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并根据e有材电子商城系统要求准确填报。如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
用户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对商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e有材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e有材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e有材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4.3.2 【订单生成及发送】用户应当明知,其在e有材电子商城上发起购买订单需求后,平台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该用户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该订单内容将自动传送到卖家预设的接收端,订单及生成及发送,仅构成买家的要约行为。卖方收到订单信息后,在卖家实际履行并根据订单要求发送商品时,即视为买卖双方已经建立了交易关系(及合同成立);
4.3.3【订单跟踪】用户通过e有材电子商城建立的订单及交易状态,可以登录查询。该查询结果仅为e有材电子商城系统自动生成,仅为参考且不得作为出现纠纷时认定交易事实的证据。
4.3.4【订单风险及平台责任免除】e有材电子商城仅提供信息平台服务,无法保障且不会审查用户填报订单的规范性及真实性,也不能保证商家的商品均为现货且能够完全满足用户交易需求,有关订单生效及履行,均由用户自行审查决定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4 用户交易的支付方式
4.4.1【订单生效的前提条件】买家发起订单需求后,即应当全额预付该购买订单项下的全部款项(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否则,该订单不会生效且送达至买家。
4.4.2【付款流程】 买家向卖家预付货款时,应当通过经e有材电子商城指定的,具有互联网金融结算支付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预付至卖家所开设的账户。该款项经买家确认收到商品(或服务),或者卖家能够证明买家已经收到商品且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后(异议期为十日),支付给卖家。
4.4.3 【异议及暂停支付】如买家在合理期限内未收到商品,或者对所收商品及履行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卖家提交说明及其证据,必要时通知e有材电子商城协助处理,如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买家自行承担。
4.4.4【平台免责说明】 e有材电子商城不监管买家支付货款的行为及风险,仅为买卖双方交易免费提供协助服务,不具有独立的决策权及处分权。e有材电子商城仅基于本协议约定提供信息平台服务,买卖双方因交易纠纷,包括变更或终止交易、违约赔偿、以及退换商品或退款等事由,均应当向交易相对方提出,不得向e有材电子商城主张权利。
4.5配送及交付
4.5.1【发货要求】卖方应按照生效订单约定,向指定的收货地址与收货人发货。如买方希望变更生效订单中的收货地点和收货人,应当在出货前向卖方通知,同时买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因此可能导致迟延交货的风险、损失和责任。
4.5.2【交付时间】卖方将会把商品(货物)送到买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所有通过e有材电子商城发送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具体交付时间应当根据卖方库存状况、正常生产周期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扥因素合理确定。
4.5.3【运输方式】卖方应按买方订单所选定的方式(如有)交付产品。可由双方后续约定交付方式,如未约定,卖方则按委托有物流运输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发送至买方注明的收货地址,相关装运收费将由购买方承担。
4.5.4【运输损害及处理】卖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交货时,买方应在物流公司人员在场情况下确认商品的包装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有可能导致商品损害的情况时需与物流公司人员一起取证签字确认,保存现场照片和文字记录以备查询,同时与卖方联系处理。
4.5.5【迟延交付的免责条款】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卖方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1)买方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2)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3)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4.6 商品验收及售后服务
4.6.1【验收内容】买方应在交付货物时验收,验收内容为:订单上相应商品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
4.6.2【验收签字】如买方验收后确认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无误,货物包装完好,产品没有破损等表面质量问题,由买方或其委托收货人(如有)在发货单客户签收处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已完成验收。
4.6.3【验收异议】如买方或其委托的收货人(如有)认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在收货后的三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产品合格,卖方有权不接受以前述原因为由的退换货服务。但销售方根据适用的制造商保证书(该保证书涉及客户产品)同意接受退货的除外。
4.6.4 【退换商品流程及期限】如法律法规未作特别规定的,因买方自身的原因需要退货时,可在商品收到之日起7日内通知卖方退货或换货。如卖方同意接受退货的,则购买方必须预付发货和退货产生的运输费。据此退还的任何商品必须为原包装(为制造商提供的原包装)、未使用。静电敏感型商品应当未开封(除非在可控条件下)。
4.6.5【商量缺陷认定标准】缺陷商品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卖方履行对存在固有质量缺陷的商品提供维修、更换或退款的义务。
4.6.6 【不得退换的情形】如交易商品系库存呆滞物料(处理品或废旧品);或商品被使用造成缺陷;或因不当使用、静电放电、疏忽、意外、修改导致毁损,或商品在任何方面被焊接或改变、销售的商品被调包等情形的,该商品不得退换。
5、争议及法律适用
5.1【解决争议的途径及方式】在e有材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用户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向e有材电子商城申诉并要求调解;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e有材调解处理服务】用户依据e有材规则使用e有材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其认可并愿意履行e有材的客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e有材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e有材调解处理决定作出前,用户可选择上述(三)、(四)、(五)、(六)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e有材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5.3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发生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违约及其他
6.1 【违约赔偿】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约定义务或者承诺,或者因违法发布不当、虚假、侵权内容信息,给e有材电子商城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6.2 【终止服务权】 e有材电子商城有权根据用户违约性质、程度,采取暂停或终止服务、删除用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6.3 【信息使用】用户在e有材电子商城中填报、发送的有关用户名称、商品信息,均应视为其自愿公开且可由e有材电子商城进行编辑推广使用;e有材电子商城对该等信息的采集及发布不应视为侵权行为。
6.4 【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买卖双方使用e有材电子商城提供的保理、融资、白条等形式的融资借贷或担保类有偿服务除外。
6.5 【生效条件】用户在注册时点击接受本协议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接收本协议全部条款,并接受e有材电子商城今后发布的修订条款。
6.6 【协议修改】 e有材电子商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不定时修订;如用户提供的协议内容与e有材电子商城网站公示的内容不一致的,以e有材电子商城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